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小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、学院初评,拟推荐:李学敏参评2023年本科生小米奖学金,吴依琳参评2023年本科生小米助学金。
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—10月16日,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张梅反映。联系电话:68251408。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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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12日